項目名稱: 包頭市中小學社會綜合實踐教育中心辦公家具、宿舍配套設備采購(三標段)
項目編號: 包采公〔2017〕5327號
評審日期: 2017年08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9日
公示期限: 3個工作日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供應商投標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2、具有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經銷商須具有生產廠家的授權; 3、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4、具有合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具有合格的稅務登記證; 6、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財務能力,有足夠的資金來保證本項目的實施; 7、須在包頭范圍內有售后服務網點,以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為準; 8、須在包頭市政府采購網“采購動態”或“供應商采購指南”中填寫“包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準入申請登記表”注冊審核通過;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人名稱: 包頭市非預算單位采購
采購人地址: 包頭市昆區烏蘭道9號
采購人聯系人: 包頭市科教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郝建文
采購人聯系方式: 18547208667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包頭市金諾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區包鋼九中公寓樓503
采購代理機構網址:
采購代理機構銀行帳號: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西友誼大街支
項目負責人: 徐巍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0472-2799716
采購文件: 招標公告.docx
包號 評審日期 中標金額(元) 中標供應商 地址 備注
B 2017年08月18日 322540 包頭市飛鹿辦公家具有限責任公司 包頭市青山區銀海新村工業園區
中標標的信息
名稱 型號配置 服務要求 購買數量 購買單價 購買總價
評審成員: 閆炳文、李翠榮、孫維剛、閆亞楠、 郝建文
質疑方式: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包頭市非預算單位采購、包頭市金諾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 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包頭市金諾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