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鐵路局科學技術研究所關于“移動執法儀及服務器采購”詢價采購公告
時間:2016-11-22 16:30:46 發布:物資供應總段
鄭州鐵路局科學技術研究所對下列物資進行詢價采購,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項目名稱:移動執法儀及服務器采購
二、項目編號:ZTK-201721
三、詢價物資報價單
報價單金額單位:元
序號
物資名稱
技術要求
單位
數量
備注
1
移動執法儀
詳見附件
臺
10
要求為原廠未經使用的正規產品。
2
服務器
詳見附件
臺
1
四、商務要求
1.交貨時間:簽訂合同后,10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發送到鄭州鐵路局管轄線路指定地點(鄭州鐵路局管內)。
3.付款方式:貨到安裝、驗收合格后,銀行轉賬付款。不接受報價單中的預付款條件,結算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供應商負責免費安裝調試及運雜費。
5.供應商**對產品質保期和售后服務做出承諾,確保產品質量。
五、合格供應商要求:
1.報價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且具備采購物資提供能力的廠家或授權代理商。
2.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六、報價要求
1.報價人請于2017年11月29日17:00時前,提交一次性不可變更的報價,可直接送達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密封郵寄至鄭州鐵路局科學技術研究所910房間。不接受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報價。提交時間以到達為準,逾期提交或多次提交的報價將不被接受。
2.報價資料內容包括:報價單原件、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只提供一證)以及售后服務承諾,以上資質證明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如為代理經銷商請提供代理、授權經銷等證明資料(作為評審參考)。未隨報價單提供上述資料的供應商將不能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3.投標物資主要技術標準須與附件中要求的技術條款相同或高于該條款。
4.報價單**注明以下承諾“我方已仔細閱讀本詢價采購公告,承諾遵守本公告各項條款”,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未注明承諾的報價將不被接受。
七、采購規則:在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經評審報價的供應商將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如果存在兩個及以上相同的報價,則以產品質保期較長和具有產品經銷授權
的一方為成交供應商。
八、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嵇立慶李豫湘
聯系電話:0371-68357893;68352893
傳 真:0371-68357893
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西中和路7號
鄭州鐵路局科學技術研究所物資集中采購辦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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