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瀾工程招標有限公司關于富川至鐘山公路工程(富川境)招標文件的質疑的答復書及補充通知
2017年09月25日 11:01 來源: 瀏覽:19人
各潛在投標人:
質疑人:中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建設南大街 70 號
聯系人、聯系電話:王安 13593829050
質疑項目名稱:富川至鐘山公路工程(富川境)
質疑人關于富川至鐘山公路工程(富川境) ( 項目編號: HZJT2017 工字 6 號 ) 的質疑,已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收到質疑人傳真的標記日期為 2017 年 9 月 21 日的質疑及以簽發日期為 2017 年 9 月 21 日的授權委托書。針對質疑事項,現答復如下 :
質疑事項一: 招標文件的 P33 中“項目經理任職資格和業績:滿足最低要不要求得基本分 8 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已交工的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土建工程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的可加 2 分”若某業績中僅有路面工程或路基工程,該業績是否是一個土建工程項目業績?若是某項目經理的一個業績里同時包含有路面工程和路基工程,那么這個業績可分別分嗎?
質疑答復: 若某業績中僅有路面工程或路基工程,該業績屬于土建工程項目業績。若是某項目經理的一個業績里同時包含有路面工程和路基工程,那么這個業績不能分別得分。
質疑事項二: 招標文件的 P91 中要求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提供“其擔任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業主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復印件”,若我公司公提供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業績截圖是否滿足此項要求?
質疑答復: 不能。
質疑事項三: 招標文件 P15 中第一條“投標人用于合同的營運資金(包括銀行證明的現金資源、銀行貸款和信用額度)不應小于 1000 萬元人民幣”,而招標 P94 投標文件格式中給出的是“ B 銀行信貸證明”,能否在投標文件中將“ B 銀行信貸證明”更改成我公司出具的證明的名稱?若不能更改主,則只能出具銀行信貸證明?
質疑答復: 招標文件 P94 頁的“ B. 銀行信貸證明”已明確注明“可不按格式提供《銀行信貸證明》,但投標人必須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其他形式證明材料(包括有銀行證明的現金資源、銀行貸款和信用額度),以證明投標人用于合同的營運資金滿足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故 “ B 銀行信貸證明”投標人只需按招標文件要求附上相關的證明材料即可。
質疑事項四: 我公司出具的營運資金的證明是否要注明用于本項目?
質疑答復: 營運資金的證明需注明用于本項目。
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補充: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補充如下條款:
4.1.2
封套上寫明
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
內層封套:(并相應“正本”或“副本”標記,封套加貼封條,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投標人郵政編碼:
投標人地址:
投標人名稱:
投標人聯系人:
投標人聯系電話:
招標人地址:富川瑤族自治縣鳳凰路 148 號
招標人名稱:富川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
外層封套:(封套加貼封條,且不得有任何投標人的識別標志)
招標人地址:富川瑤族自治縣鳳凰路 148 號
招標人名稱:富川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富川至鐘山公路工程(富川境)第 合同段施工招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投標文件
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北京時間 9 時 00 分前不得開啟
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
內層封套:(并相應“正本”或“副本”標記,封套加貼封條,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投標人郵政編碼:
投標人地址:
投標人名稱:
投標人聯系人:
投標人聯系電話:
招標人地址:富川瑤族自治縣鳳凰路 148 號
招標人名稱:富川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
外層封套:(封套加貼封條,且不得有任何投標人的識別標志)
招標人地址:富川瑤族自治縣鳳凰路 148 號
招標人名稱:富川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富川至鐘山公路工程(富川境)第 合同段施工招標 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投標文件
在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前不得開啟
2、 原招標文件 P78 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傳真: (簽字) ”,現更正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 ,傳真: ”。
特此函復及通知。
招標人:富川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建瀾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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