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招標公告 117年9月19日 星期二房山區長溝鎮新型城鎮化建設北部淺山區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一期、二期、三期)圍擋工程招標公告發布日期: 2016-09-18項目單位:北京城建長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博睿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內容: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房山區長溝鎮新型城鎮化建設北部淺山區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一期、二期、三期)圍擋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立項批準文號:京發改(核)[2017]31號、京發改(核)[2017]33號、京發改(核)[2017]32號,招標編號:BRF/ZJZX-2016-154-15,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北京城建長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房山區長溝鎮 2.2本標項目的建設規模:合同估算價771.02萬元 2.3招標范圍 :房山區長溝鎮新型城鎮化建設北部淺山區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一期、二期、三期圍擋工程施工 2.4其他: 無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家)資質,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貳級以上(含貳級)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注冊于投標人單位且具有有效的***考核合格證(***B本),具有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一定實力。 3.2 投標人須為獨立法人單位; 3.3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4 投標人近三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3.5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4. 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9 月18日至 2017 年 9月22日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北京市順義區幸福西區2-2門市 北京博睿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報名。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計劃于2017年 9 月18日至 2017 年 9月22日16時, 9:00 時至 16:00 時,在順義區幸福西區2-2門市持下述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凡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須由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權代表攜帶以下資料文件原件(資質證書除外)及復印件壹份(復印件每頁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到招標代理機構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經檢查合格報名后,方可購買本項目的招標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檢記錄)、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現場核驗)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資質證書; 4)***許可證; 5)擬派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考核合格證書(***B本) 6)外埠進京企業需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檔案管理手冊》; 7)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記錄的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①投標人須提交在規定網站查詢到的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屏,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②網頁截屏中應能顯示公司名稱、信用記錄情況、查詢時間等主要內容(查詢時間范圍應為本項目招標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標截止日之間)。 ③信用記錄網頁查詢結果包括:無法查到相關信息、無不良記錄、有不良記錄三種情形。前兩種情形視為無不良記錄。 ④不提交信用記錄查詢結果網頁截屏的投標人作無效投標處理。 其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原件(如企業已辦理“三證合一”提供新版營業執照即可)投標報名時間:2017年9月18日 9:00 至 2017年9月22日 16:00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7年9月18日 9:00 至 2017年9月22日 16:00招標文件售價:¥500.00 元整招標文件購買地點:幸福西街2#樓2-2門市開標時間:2017年10月10日 10:00開標地點:房山區長溝鎮基金小鎮二層會議室備注:7.1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本項目不提供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招標文件;如需郵寄,需另付郵寄費用50元。 7.2 投標報名單位超過7家(不含)的,將采取資格預審方式選取7(含)家單位作為入圍投標人,本公告代資格預審公告。 7.2 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www.bjztb.gov.cn/。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7年10月10日 9:30 至 2017年10月10日 10:00招標人聯系地址:房山區長溝鎮郵編:102400聯系人:田先生聯系電話:010-61333168傳真:電子郵件:招標人代理機構聯系地址:順義區幸福西區2#樓2-2門市郵編:101300聯系人:****海霞聯系電話:61409028傳真:電子郵件:批復文號京發改(核)[2017]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