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2013-2017棚戶區物業服務項目 |
發布時間:[2016-09-08] |
延吉市2013-2017棚戶區物業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招標項目編號:延建施2017078-2 一. 招標條件 為規范招投標工作行為,嚴格依法招標,確保物業服務質量,合理控制預算,保護公平競爭,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吉林省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延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就 延吉市2013-2017棚戶區物業服務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物業名稱: 延吉市2013-2017棚戶區物業服務項目 。 2.2 項目地點: 延吉市內 。 2.3 項目概況: 延吉市棚戶區系延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住宅小區,共14個地塊,總建筑面積約72萬㎡ 。 2.4 招標內容:房屋建筑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的保持;交通秩序的維護;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文化娛樂活動的開展;檔案管理等 。 2.5 標段:共 1 個標段 。 2.6 計劃服務期: 每個地塊服務期為接管日期開始5年 。 2.7 物業服務質量目標:一年內評上市級及以上優秀小區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 獨立法人 資格, 有服務期已經超過3年且正在履行服務的住宅小區累計建筑面積不小于20萬㎡的物業服務經驗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 3.2 本工程需配備一個項目經理(物業總經理),項目經理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有效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門開具的一年內繳納的社保證明。 3.3 在延吉市有固定經營場所。 3.4外地公司須在延吉市有工商注冊的分公司(以營業執照為準),并在延吉市房產局登記備案。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 投標人在本次招標活動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無欺詐、違約、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年9月8日 至 2017年9月13日(9月10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1:0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時間,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社保管理部門開具的委托代理人一年內繳納的社保證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到 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購買招標文件。 4.2 投標期間不允許更換委托代理人(購買招標文件與參加開標會議的委托代理人為同一人)。 4.3 招標文件18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7年9月29日9:00 。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為 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一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六樓) 。 5.3 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 基本賬戶 轉入至 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賬戶 中或開標時提供 銀行保函 或 經省住建廳備案的 專業擔保公司開具的 投標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金額為 75萬元 。退回投標保證金時退回給投標人基本賬戶中。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六.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 上發布。 七.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延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建工街388號 聯 系 人: 杜學輝 郵 編: 133000 電 話: 0433-5000717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北陽路567號 聯 系 人: 李海蘭、蔡瑩瑩 郵 編: 133000 電 話: 0433-2450327 傳 真: 0433-2613046 電子郵件:lxy970609@163.com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 延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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