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JLZX2017-118(015)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松原市寧江區2017年高標準農田(土地整治)建設項目已由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林省財政廳以吉國土資開發 [2016]21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松原市寧江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工作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松原市寧江區2017年高標準農田(土地整治)建設項目第15標段
2.2、項目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項目區位于松原市寧江區境內,建設地點涉及寧江區新家村、兩家子村、新安村、于家村。建設內容栽植楊、柳樹苗。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3、工程地點及合理發包價:
施工標段 工程地點 單項工程 單元工程 合理發包價
(元)
第15標段 新家村、兩家子村、新安村、于家村 農田防護及生態保持工程 栽植楊、柳樹苗 811453.89
投標價格超出或減少合理發包價格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2.4、計劃施工工期: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1月25日;其中道路主體工程須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
2.5、質量標準: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行業及相關行業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
施工投標人需為已納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項目誠信體系建設備案名單之內通過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持含有園林綠化經營范圍的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即可參加投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城市園林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擬派技術員應有本三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3施工單位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承擔過相似或相關工程一項。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和個人投標。
3.6投標人須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并通過方可參加投標。
3.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8投標人在投標前要持《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到檢察機關辦理關于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在參加投標活動近三年內有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開具日期應為投標報名期間)。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在長春市南關區南湖大路1119號恒業廣場A座1306室報名購買招標文件。須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持有新版資質證書的投標人可提供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效力等同】、***許可證、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身份證、由檢察院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開具日期應為投標報名期間)、近三年(2014年-2016年)財務審計報告,吉林省土地整治項目誠信體系建設備案名單之內通過的企業相關證明材料網頁版,近三年(2014年-2016年)已完成類似業績證明材料,以上證件為原件及復印件(兩套)并加蓋單位公章(鮮章)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投標人招標文件每份2000元(含圖紙),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4日上午09時00分,地點為:長春市春海賓館8203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4為加強標后監管,施工中標單位要按照吉國土資發[2013]118號文件要求實行押證上崗制度。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在報名時的項目經理與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的更名;招標人不接受投標期間投標人企業名稱和企業法人代表更名。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營業執照與資質證書企業名稱的不一致。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東亞經貿新聞上同時發布。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松原市寧江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先生
電話:0438-3155026
地址:松原市寧江區渤海路17號
招標代理: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設招投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金珊
聯系電話:0431-89235507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南湖大路1119號恒業廣場A座1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