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堤防建設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6-08-24]
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堤防建設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20170864-JL01-J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堤防建設項目監理已由梅河口市財政局文件以梅財字[2017]50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及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撥款99.19%,自籌0.81%,招標人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民委員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堤防建設項目監理,詳情請見工程量清單,項目資金已落實。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全勝村;
2.3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7 年 10 月 1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7 年 11 月 1 日,工期 32 日歷天;
2.4監理服務質量標準:符合***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3.2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有同類或類似工程施工監理業績。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外省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執行《關于印發吉林省入吉建筑企業信息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號文件)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包括建筑企業業績和項目負責人業績)和在省外的業績認定詳見《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文件
3.5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時至 11:00 時,下午 14:00 時至 16: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建設局五樓513室(梅河口市濱河南街612號)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需持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
(2)資質證書(副本);
(3)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職稱證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被授權人身份證(整個招標過程不得更換授權人)、授權委托人與投標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關系證明 。
4.2 招標文件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7 年 9 月 15 日 14 時 30分,地點為梅河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標室(建設局610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 0.5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保證金以現金支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銀行、工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投標單位的基本賬戶轉出。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東亞經貿新聞報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梅河口市和平街道辦事處全勝村民委員會
地 址:吉林省梅河口市鐵北街崇民路203號
聯系人: ****先生
電 話: 13644451819
招標代理機構: 長春高建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長春市硅谷大街3355號
聯系人: 張慧
電 話: 13644450435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梅河口市政府采購辦公室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