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財政局臨時倉棚工程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延建施2017090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延吉市財政局臨時倉棚工程 已由延吉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發改資【2017】3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延吉市財政局 ,建設資金來自 地方政府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招標人為 延吉市財政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 延吉市財政局臨時倉棚工程 。
2.2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1149.12平方米,一層,高度7.54米 。
2.3招標范圍: 土建、鋼結構、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全部內容) 。
2.4標段劃分: 1個 。
2.5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已落實 。
2.6工程建設地點:延吉市財政局南側院內 。
2.7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7年10月1日 ,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7年12月31日 ,工期 92 日歷天。
2.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 房屋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資格且具備有效的***考核合格證書。
根據吉建管〔2016〕13號文件放寬小型項目負責人任職限制,對于同一區域內的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下的項目,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可在2-3個項目中兼職,但同時應設置由施工員擔任的項目副經理,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滿足吉建管〔2016〕13號文件的項目經理除外)。
3.4 財務狀況良好,不虧損。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根據吉建管〔2016〕1號文件規定,凡是進入我省從事建筑業活動的企業,均應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業信息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企業信息登記。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網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從事建筑活動。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年8月22日 至 2017年8月28日(8月26日、27日除外),每日上午 8時30分 至 11時00分 ,下午 13時30分 至 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社保管理部門開具的委托代理人近一年內的社保證明(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到 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購買招標文件。
4.2投標期間不允許更換委托代理人(購買招標文件與參加開標會議的委托代理人為同一人)。
4.3招標文件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 2017年9月12日9時00分 。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 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開標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六樓) 。
5.3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 基本賬戶 轉入至 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賬戶 中或開標時提供 銀行保函 或 經省住建廳備案的 擔保公司開具的 投標保證金保函 ,保證金金額為 13000元 。退回投標保證金時退回給投標人基本賬戶中。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5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延邊日報 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延吉市財政局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000號
聯 系 人:宋國利 郵 編:133000 電 話:0433-2266011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雙利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北陽路567號
聯 系 人:李海蘭、蔡瑩瑩 電 話:0433-2450327
傳 真:0433-2613046 郵 箱:lxy970609@163.com
招投標管理機構:延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