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 項目編號 1401000004P001875
項目區域 山西省-太原市 招標人 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
來源:山西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山西招投標網) 發布日期:2016-08-21 瀏覽量:1
一、招標條件
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山西省水利廳以晉水規計[2015]570號文批復,工程建設所需資金已經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的委托,山西華普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作為招標代理人,對本項目10KV輸變電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誠邀愿意承擔該項目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概況及招標內容
1、工程概況
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從汾河二壩至文峪河入河口,途徑太原市、晉中市和呂梁市3市5縣(市),全長82km。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在治理段干流以上布設蓄水閘壩15座,濕地進水閘23座,退水閘14座。
本次招標范圍為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10KV輸變電工程施工監理。
2、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共1個標段:
招標編號:HP3B-2017-073
合同名稱: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10KV輸變電工程施工監理標
合同編號:FHXSGC-QT-JL-01(2017)
主要工作內容:汾河流域生態修復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1-15號壩10KV輸變電工程的監理工作。
3、資金來源:省級政府資金。
4、工程地點:清徐、文水、晉中地區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送變電)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年檢合格;
3、近三年內財務狀況良好,無違規、違紀處罰的不良記錄;
4、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需持有在建設部或電監辦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且近三年具有擔任類似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的任職經歷;擬投入的監理人員的專業和數量須滿足本工程需要,且監理人員業績、信用良好;
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發售
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發售將于2017年08月31日至2017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時至11:30時,下午 14:30 時至 17:00 時(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B座2樓60、61號窗口)辦理,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攜帶以下資料:①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的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報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證明原件);②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③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副本)、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④資質證書(副本)、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如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⑤總監理工程師證件及業績證明材料、擬投入的監理人員證件及業績證明材料;⑥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信用中國”檢索無不良記錄網上截圖。
以上全部證件需提供原件審查及復印件一套,留存復印件要求加蓋公章。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
截止時間:2017年09月22日上午09:30時;
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2017年09月22日上午09:30時;
開標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發布媒介
本公告僅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山西招投標網(www.sxbid.com.cn)、山西水利網(www.sxwater.gov.cn)和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www.sxzwfw.gov.cn)上同時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39號鄉海寫字樓1218室
聯 系 人:梁女士
聯系電話:0351-8225310
招標代理:山西華普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府西街169號華宇國際大廈B座10層D戶
聯 系 人:田先生
聯系電話:0351-4228236、18636185822
聯系傳真:0351-5602377
電子郵箱:18636185822@163.com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太原分行營業部
帳 號:485010100100342098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1日